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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事项
房地产非法交易行为
房屋互换登记
办理《房地产经纪许可证》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抵押登记
个人购房贷款抵押备案登记
办理《非住宅房屋租赁许可证》
“五证、两书”
购房合同中的几个关键点
关于购房的几个“面积”
购房按揭须知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识别不法中介骗术
租房须知
怎样选择房屋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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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事项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事项
● 单位与单位之间房地产转让;
● 企业转制等涉及的房地产转让;
● 房地产抵押(含在建工程)、备案、典当登记;
● 新建商品房初始出售交易登记;
● 市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公房出售交易登记;
● 司法、行政裁决,决定房地产转让登记;
● 《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初审登记办理;
● 办理个人自费购房免投资方调节税;
● 办理《非住宅房屋租赁许可证》;
● 办理跨区县房屋互换和差价互换;
● 办理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经纪许可证》;
● 办理、培训房地产经纪人员及资格审查。
◎房地产非法交易行为
● 购买不具备《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 不具备房屋开发资格和售楼许可的售房行为;
● 私自房产转让不办理转让登记的行为;
● 房地产抵押活动未经登记机关登记的行为;
● 未经登记备案、私自租赁房屋行为;
● 私自转让公有住房使用权行为;
● 未经登记批准的私自换房行为;
● 无证无照从事房地产经纪的行为;
● 委托不具备资格的经纪机构、经纪人的房地产交易行为;
● 不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房产评估行为。
◎房屋互换登记
办事说明:
当事人应持下列文书、证件到市、区房地产市场办理房屋互换登记手续:房屋租赁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承租人印鉴;单位自管房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租赁部负责办理跨省、市、区(县)各类房屋互换、差价换房的审批登记。
登记程序:
当事人持所需证件到市、区房地产市场初审;填写房屋互换审批表;工作人员审核;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下达《房屋互换批准书》;当事人持《批准书》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
◎办理《房地产经纪许可证》
需提供材料:
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人以上《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复印件)。
办理房地产经纪人资审需提供材料:
本人申请;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之前连续三年无犯罪行为的证明;户口簿;免冠一寸照片四张;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身份证。
办理程序:
1.当事人持所需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场服务部初审;
2.由交易中心市场部组织业务,职业道德培训;
3.市房产局,核发《沈阳市房地产经纪人培训合格证书》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事说明:
当事人应持下列文书、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商品房部申请登记: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发建设项目的计划指标; 交纳各种税费的票据证明;规划审定书、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售楼说明书;土地使用证;施工合同;工程形象照片;规划图、总平面图、施工平面图;销售面积计算书;其他(协议等)
初审登记程序:
当事人持所需证件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商品房部初审商品房部,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项目,由当事人填写《许可证申请表》及销售价格认定书,持商品房部联络单到交易部办理商品房交易批复,市房产局下发《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
◎房地产抵押登记
办事说明:
当事人应持下列文书、证件到沈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评估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地产,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企业房地产,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个人或私营企业房地产,提交共有人同意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登记程序:
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2.双方当事人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部初审;
3.到具有合法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抵押房地产价格评估;
4.协助交易部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抵押标的物;
5.交易部工作人员提出初审意见;
6.交易部负责人签批、下达抵押批复;
7.当事人持抵押批复到市房屋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
注:在建工程抵押、个人贷款购房抵押不办理《他项权利证》。
◎个人购房贷款抵押备案登记
办事说明:
当事人应持下列文书、证件到沈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四份);按规定比例存储购房款的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抵押同意书、户口簿或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抵押房单体方块图。
登记程序:
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2.双方当事人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部初审;
3.协助交易部工作人现场勘察抵押标的物;
4.交易部门工作人员提出初审意见;
5.交易部负责人签批、下达抵押备案登记批复。
◎办理《非住宅房屋租赁许可证》
办事说明:
各区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受市房产局委托,依据:《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建设部[1995]42号令、沈政发[1994]7号文,负责辖区内非住宅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并代为当事人到市房产局办理《非住宅房屋租赁许可证》。
当事人应持房屋产权证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领取并填写由市房产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向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初审登记程序:
1.当事人持所需证件到市、区房地产市场租赁部门登记备案;
2.填写房屋租赁合同;
3.市房产局审批;
4.下发《非住宅房屋租赁许可证》。
◎“五证、两书”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购房合同中的几个关键点
1.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2.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屋,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3.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
4.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发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5.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注明一个合适的日期,开发商不能无限期地拖发产权证。
6.开发商在与客户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客户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时若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一般情况下,发展商签此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的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但客户也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开发商的文字陷阱。
◎关于购房的几个“面积”
“销售面积”:只是一种开发企业或购房者的习惯叫法,在合同用语中并无此词。
“建筑面积”:包含了房屋居住的可用面积、墙体柱体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其他公摊面积等。平时广告、售楼书中的楼价,均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
“实得建筑面积”:人们俗称的“实用面积”。它是“建筑面积”扣除公共分摊面积后的余额。
“使用面积”:业主直接可利用的面积,俗称“地砖面积”。它是在实用面积的基础上扣除了柱体、墙体等占用空间的建筑物后的一个内容空间的概念。
◎购房按揭须知
1.应对自己购买房产的目的、还款来源和还款能力进行认真分析。
2.应清楚各种贷款方式的优缺点。
等额本息还款法:优点在于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借款人能有计划地安排收支;缺点是利息支出总额相对较高。
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叫递减还款法,其特点为每月还款额逐步递减。优点在于利息支出总额相对较少;缺点是前期还款压力较大。
移动(波浪)还款法:优点是可根据自己收入预期变化和财务状况设计还款额,且利息支出最少。缺点是对所购房产和贷款申请人的要求较高。
3.应考虑贷款银行是否能提供多样化的售后服务。如:是否可以不限次数、不限金额的无障碍还款;偿还贷款出现困难时,是否可以提供加按揭服务等。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房屋产权是否明晰对有好多共有人的房屋,买方应和全部共有人签订买卖合同,否则合同无效。土地情况是否清晰,土地情况主要包括使用性质和使用年限。其中使用性质包括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的,政府可无偿收回;而出让则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的二手房可能在5到10年间拆迁,或者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到采光和价格。物管费用是否拖欠,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拖欠物管费用的房屋,买房人就可能需要帮别人承担费用。中介公司是否违规,若中介公司违规操作被发现,买房人也要承担责任。合同约定是否明确,对一些细节问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户口问题通常卖方应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如因特殊情况想推迟迁出,则双方应书面约定时间及违约责任。
◎识别不法中介骗术
● 假冒个人收购房屋:不法中介假冒买房人将房屋收购,却不过户。此时如果其利用仍在业主名下的房产从事不法活动,则业主仍拖不了干系。
防范措施:不要做一手交钱一手交房的快速交易;房产过户才是出售房屋的关键。
● 代理合同中的陷阱:主要指独家代理协议中存在着霸王条款,如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就要承担高额的违约金、交易不透明、中介从中赚取不正当差价等。
防范措施:擦亮眼睛,签正式合同。
● “全包”不透明: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需交纳的费用,而只告知一个所谓的“全包价”,其金额比应收取的相关费用高得多。
防范措施:一定要将应交费用了解清楚,最好在合同后附费用清单。
● 入住无交验:不法中介不协助买卖双方完成物业交验,可能导致买方在入住后才发现原业主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大笔拖欠,而此时房款已交付原业主。
防范措施:一定要有正规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给原业主。
● 过户前付全款:不法中介为了促成交易,督促买方在过户之前将全部房款支付给卖方,使买方面临“钱房两空”的风险;甚至将可能存在纠纷的房产卖给买方。
防范措施:若要在过户之前付全款给业主,买方一定要综合估计自己的风险,了解此房是否能顺利过户,是否存在纠纷。
◎租房须知
检查门窗:看看是否有防盗门;窗户密闭性是否完好;防护栏有没有开焊,有无容易折断的隐患。
清点家具:检查家电的完好程度和运作情况;最好要求中介公司对家具进行清点,并开列家具清单。
了解房东个人情况:若房东是由于某些质量问题才搬离该房屋,则租客不宜承租。若房东购买该房产是属于投资性质,则租客可能面临房产于租赁期间出售他人的可能性。若房东有经济纠纷,常有债主上门催债,对于租客而言更非好的选择。
慎重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应审查房东的主体资格。若房东为产权人,则应查看其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件。若为转租的,则应查看转租人(俗称“二房东”)出示的上手租赁合同并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上手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转租人在租赁期间有转租权。租赁合同中应当对以下几点问题加以明确:租赁期限、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房东维修屋内设备的义务等。
◎怎样选择房屋中介
1.综合比较各房屋中介公司的服务模式,货比三家。
2.审查中介公司是否具备有“年检合格”印章的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工商执照中应具备“物业代理”这一经营项目。
3.看房前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对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与对方商量改妥后再签字。
4.不要背着公司和经纪人私下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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